为给城区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生活和考试环境,5月15日至6月14日,乐山市主城区范围内实行了噪声管制。其中,5月15日至6月4日为噪声严控期,6月5日至6月14日为噪声禁止期。
市城管局开展“禁噪”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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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管制的通告》,“噪声禁止期”(6月5日至6月14日)内,将加大对各类噪声扰民行为的查处和行政处罚力度,禁止夜宵餐饮、加工行业、广场舞活动、商铺及摊贩使用高音喇叭兜售促销等产生的噪声污染。
“噪声禁止期”内,所有在建工地每日22时至次日凌晨6时禁止夜间施工和建材、渣土运输作业(应急抢险工程除外)。中、高考考试期间,考点周边的建筑工地24小时禁止施工;
所有音乐茶座、KTV、酒水吧等场所每日22时后禁止营业;
中、高考考试期间,除紧急抢险和救护等特殊情况外,在主城区行驶的机动车辆禁止使用声响装置;
禁止在居民住宅区楼下及学校附近进行产生噪声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的加工作业;进行产生噪声的加工作业,须远离学校、居民住宅区;
禁止以歌舞、音乐、高音喇叭等形式开展宣传促销活动。禁止在公共场所无证、无照从事卖唱等演艺活动;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它有效措施,避免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中心城区坝坝舞公约》,禁止使用音响、乐器器材进行音乐伴奏;
城区夜宵经营业主负责做好消费者和流浪歌手的劝导和解释工作,避免消费者高声喧闹和流浪歌手卖唱行为干扰考生学习和休息;
货运物流经营业主要合理安排装卸货物作业时间,每日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不得进行装卸货物作业。
噪声禁止期内,城管等多部门将继续加强巡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市民如遇噪声扰民,可拨打12345投诉。
(编辑:徐梓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