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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能随意更改上下班时间吗
公司不能随意更改上下班时间。找法网提醒您,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不能随意调整员工的上下班时间。首先,劳动合同里一般会约定员工的上下班时间,如果公司进行调整则属于变更劳动合同里的内容,公司应当跟员工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方能进行变更,否则不能。其次,若劳动合同里没有约定员工每天具体的劳动时间,则公司应当根据本公司实际工作及员工具体的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员工上下班的时间,并且应当合理和合法,确定之后也应当具有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否则有变相刁难员工,逼迫员工主动辞职之嫌,是违法的。再次,法律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八小时,总的来说,公司安排员工每天上班的时间不应超过八小时,超过了属于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员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二、劳动合同变更有补偿的情形
劳动合同变更有补偿的情形为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形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依法获得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
劳动合同变更一般遵循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找法网提醒您,劳动合同关系,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形成的,其变更当然应当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变更,任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