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关于完善长宁区困难群体“四医联动”医疗保障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届满,近五年的时间,《意见》执行得怎么样?有哪些地方需要补充?哪些条款有待改进?7月11日上午,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针对《意见》召开了“三位一体”后评估论证会,邀请不同领域的专家以及律师建言献策。据介绍,这是长宁区重大行政决策“三位一体”后评估机制的首次实践,也是长宁区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案例。
论证会上,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介绍了重大行政决策“三位一体”后评估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讲解了“三位一体”后评估的开展方法。
申杰社会组织培育评估中心介绍了《关于完善长宁区困难群体“四医联动”医疗保障制度的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情况,评估重点关注了项目实施最终目标是否实现,是否实现困难群体“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让人民更有获得感。《意见》拓宽了传统救助模式,加大关口前移力度,扩大受益面,部门之间联动职责明确,多元利用社会保障资源,资金效能明显提升,同时制定了明确的监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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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与会人员围绕决策后评估的细节事项展开深入讨论,为做好决策后评估工作提供了专业意见。
区卫健委副主任江萍提出,从医疗保障制度的小切口能够看出政府职能的演进,看到“四医联动”的制度设计不断进步、不断完善。要争取做到可持续、可发展、可借鉴、可应用,对其他政策提供启发与示范作用。
国家会计学院教授章辉指出,评估过程和报告文本非常扎实,做了大量考察访谈,数据翔实,定位准确,逻辑链条环环相扣。“三位一体”后评估工作是一次很好的尝试,通过后评估工作,可让行政效能最大化。
会上,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分别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动的维度提出后评估意见。
新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缘表示,决策事项从评估结果导向来说是正向的,但仍需要统一规范化的认定标准,设置“法治 诚信”门槛使行政行为有痕迹可追寻,让“四医联动”工作的事中管理能够更加有序。
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瑞升表示,新一轮决策制定应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根据整体就医情况,动态调整就诊次数和费用上限,以适应决策有效期内可能产生的医疗水平变化。
据悉,长宁区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在第三方机构评估的基础上,推出重大行政决策“三位一体”后评估机制,由评估机构、法律顾问以及公职律师分别从实施效果、法律、政策三个维度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通过“三位一体”后评估机制,长宁区着力构建“决策—执行—评估”闭环流程,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同时,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首次提出在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中引入公众参与,使公众成为决策后评估的重要主体,通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于决策事项内容质量、基本工作情况、实施绩效、社会效果、存在问题及原因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决策后评估成为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的过程。
下一步,长宁区将总结研究此次后评估论证会的实践经验,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持续推动决策后评估工作实现规范化、系统化和民主化,拓展重大行政决策“决策—执行—评估”全过程的公众参与度,不断擦亮长宁区法治政府新名片。
资料来源于长宁区府办
撰稿:李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