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正成为上市公司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的“法宝”。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截至7月26日,今年以来,已有359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了400单股权激励计划(以预案公告日统计,剔除未通过与停止实施状态)。其中,有336单已实施,占比84%。
“实施股权激励能够将公司利益和员工的个人利益紧密结合起来,促使员工对公司尽心尽责,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马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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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进度来看,上述400单股权激励计划中,有336单已实施,48单处于董事会预案阶段,16单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从上市板块来看,359家上市公司中,主板上市公司有135家,占比37.6%;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公司分别为119家和95家,合计214家,占比59.6%;剩余10家为北交所上市公司。
看懂App相关分析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创业板公司和科创板公司的成长性和业绩增长潜力较大,通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激励员工积极推动企业发展,实现业绩目标,增加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和归属感。”
从行业分布来看,电子、计算机、机械设备和电力设备行业的股权激励计划单数位居前四位,分别为66单、49单、45单和42单。
从考核指标来看,股权激励的考核指标更加多样化,除了传统的对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考核,也有部分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设置了与众不同的行权条件,创新性地根据自身特点加入研发等指标,将股权激励用对,用准,用好。
以某医药生物企业为例,其2023年股权激励的考核指标是设立化学发光领域的技术平台、重点产线和新增产品,即2023年设立化学发光领域的技术平台,并通过合作或自主研发设立2条具备合法销售资质的化学发光领域重点产线;2023年至2024年建设完善化学发光领域的技术平台;通过合作或自主研发设立3条具备合法销售资质的化学发光领域重点产线,在化学发光领域新增产品不低于40项。
上述分析人士认为,股权激励考核指标设置多样化可以更好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提高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以及人才链深度融合。
不过,有部分上市公司因股权激励相关问题受到了交易所的关注。交易所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考核指标设置的合理性、激励对象选择的匹配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制定依据等。
在康迪凡咨询合伙人、薪酬专家刘畅看来,股权激励设计是否合理会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公司应该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前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利益分析,从而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性。
马佳告诉记者,要合理确定激励对象范围和持股数量,依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可承受范围,将股权激励实际落到核心员工手上,形成核心员工和公司的利益绑定。同时,要设立合理的行权门槛,如明确员工行权是否有时间限制、是否有业绩门槛等,避免门槛过高,员工行权无望,使得其激励作用无法实现。